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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思:医患之间为何水火不容
来源:不详2012-4-21收藏投稿
8月,辞工后的卢德坤先后到陕西省、北京市等多所医院就医,病情时好时坏。这3个月期间,卢求医的心态可以用“固执”来形容,夫妻两人因其举债就医,闹到离婚,卢将无人照看的3岁孩子送人收养。

  对这段痛苦的经历,卢德坤在庭上没有过多诉说,但记者从公诉人和其辩护律师口中举证中得知,卢德坤曾四处举债,3个月求医,花了3万多元,务农的父母对他的行为很不理解。

  卢德坤最后一次就医是在北京天坛医院。因没钱付旅馆费用,他被迫押下旅包,包内有各地求医的处方和未服完的药物。

  卢德坤说,他在从北京返莞的火车上惶恐无比,不清楚未来怎么办。

  2011年8月16日,他到莞后,在长安镇一家超市买了菜刀。卢自称此举“不是想要报复。因为医生不理我,要拿刀去吓唬他”。

  但对砍杀医生的事情,他在庭上又说:“对当时情况并不清楚。”

  辩护陈情 行凶时或有间歇性精神障碍

  昨天,卢德坤在庭上承认公诉人指控的事实,3次向合议庭请求法院鉴定他行凶时是否患有间歇性精神障碍,并恳求被害者家属谅解。

  卢德坤的辩护律师作了从轻减轻处罚的辩护。律师称,对检察院指控的“故意杀人罪”难以接受。其主要论点是,卢在行凶前已被医院鉴定精神处于焦虑状态。

  卢曾在狱中写信给姐姐,让她到其押包的旅馆找回包中物品。

  辩护律师在庭上出示包中的一份病情鉴定,那是天坛医院医生在2011年8月10日的诊断,称卢的精神处于焦虑状态。

  辩护律师说,卢的焦虑一直贯穿在行凶发生前后过程中。

  律师还说,他在狱中会见过当事人后,曾两次请求检察院对卢做间歇性精神障碍鉴定,但未得到允许。

  律师说,长安医院曾对卢德坤的诉求不理不踩,加剧了其精神负担,并认为刘医生所开的4种药物可能存在误诊过错。

  公诉人反驳说,卢德坤具有清晰的辨别能力,对因果关系有明确认识,故不存在间歇性精神障碍;没有证据显示长安医院存在医疗事故,专家证明刘医生所开药物是治疗面瘫的通用药物。

  警示意义 如何避免类似悲剧?

  公诉人在庭审辩论中说,本案看似简单的案情背后所折射的社会问题令人深思。现行医患关系紧张,并常有恶性事件发生,医院应在缓解医患对立上有更多作为。

  公诉人在最后的辩论阶段中说,该案件犯罪事实清楚,证据确实充分,足以认定卢德坤故意杀人致一人死亡、一人重伤的严重后果,构成故意杀人罪。

  卢德坤在供述中称,他在长安医院就诊期间受到医生的冷漠和忽视,也讲述了他离开东莞后四处求医所遇到的种种困难。在提审时他曾说:“谁会理会我这样的小人物,谁会把我当回事?”

  公诉人说,从卢的讲述和回答中,我们体会到了他对医生、对医院的极度不信任及自身极度敏感的心理。

  公诉人说,但作为社会的一员不禁要问,难道医患之间就一定要走到水火不容的地步吗?卢德坤的行为放大了他对医生的不信任,但医院和医生,是否可以更多地承担起建立医患信任的责任呢?有一句美国医生的行医格言:“医疗有时是治愈,常常是帮助,但总是抚慰。”医术也许不是万能的,有的疾病难以治愈,但医生却总能安慰焦虑的病人,帮助病人树立信心。如果医生能在患者就医时及时地发现他的心理障碍,多听听他的诉说,多安慰他几句,或许就可以抚平他的焦躁,或许就可以消除他的疑虑,或许就可以避免类似这样的悲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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