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先生回忆,3年前一个夏天,天气太过炎热。在厚街镇逛街的李先生(化名)和朋友一起到附近超市买饮料喝,他选择的是可口可乐。由于味道好,而且非常解渴,从此便整箱整箱往家里搬。
“那时候喝可乐几乎每天最少一瓶,喝完了就马上去买,最开始的一年,一天最多能喝3瓶”李先生称。
时至今日,李先生有8颗烂牙需要拔除。他希望联系专业的鉴定机构,鉴定一下是否和喝可乐有关。
得知牙齿被腐蚀的原因有极大可能是由于喝可乐引起,而且身边的朋友或者小孩,喝可乐、吃洋快餐,导致五六岁就烂掉牙齿,李某于今年年初开始搜集相关资料准备状告可乐公司。
他搜集的证据包括购买商品发票、医院诊断书、网上专家研究评论以及相关案例。并于今年6月初,将一纸诉状递交到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,但是,由于管辖权的问题,法院并没有受理。
一个星期前,李某再次递交诉状,被告人中增加了位于厚街的一家销售可口可乐的大型超市。
昨日,李某从法院拿到了受理案件通知书。通知书上显示,起诉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,本院决定立案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。
律师
需证明产品对牙齿造成影响
针对李先生起诉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一案,北京惠城(东莞)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志国给李先生提供了一些参考。李律师说,作为一宗消费者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,原告需要证明可口可乐成分对其产生烂牙有直接的因果关系,如此则有胜诉的把握。
李律师说,具体来说分为三个方面。第一,原告要证明长期购买并饮用可口可乐这种产品;第二,原告要证明人身受到损害,即他的牙齿出现烂牙;第三,原告要证明可口可乐的产品成分对产生烂牙有直接的因果关系,这里就需要对可口可乐的成分进行化验。
诉求
1、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一在其可口可乐产品上注明可能腐蚀牙齿的信息;
2、请求法院判令二被告共同赔偿医疗费¥318.59元;
3、诉讼费用由二被告承担。林朝丰 顾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