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口腔种植成功的评价标准
来源:不详2012-6-21收藏投稿

口腔种植技术在经历了漫长的探索过程后,近二十年发展很快,逐步趋于成熟。种植成功的标准问题也倍受各国口腔种植学专家的重视,从七十年代至今,均不断有各自的标准提出。

 

1978年,美国国立健康研究会(N.I.H)召开的研讨会提出以下口腔种植成功的评价标准:

⑴种植体在任何方向上的动度小于1mm;

⑵放射线检查,X光片上所显示的种植体周围射线透射区,无明确的成功评价标准;

⑶垂直方向的骨吸收不超过种植体的1/3;

⑷允许有可治愈的牙龈炎;无症状,无感染,无邻牙损伤,无感觉异常及麻木,无下颌管、上颌窦及鼻底组织的损伤;

⑸5年成功率要达到75%。

 

1979年,Schnittman,Schalman提出的口腔种植成功评价标准:

⑴种植体任何方向动度小于1mm;

⑵X光片上所显示的种植体周围射线透射区,不影响成功;

⑶垂直方向的骨吸收小于种植体的1/3;

⑷牙龈炎可控制,邻牙不损伤,无麻木、疼痛及管窦穿通;

⑸5年75%功能正常。

 

1982年,Crainin Silverbranch,Sher,Saltaer提出的口腔种植成功评价标准:

⑴种植体行使功能5年以上;

⑵种植体颈部X线无明显蝶形暗区;

⑶按Mahleman指标,无龈出血;

⑷种植体不松;

⑸不痛也无叩痛;

⑹种植体周围无肉芽肿及龈增生;

⑺X线示种植体周围无间隙增宽。

 

1984年,Mckinneg.Koth、Steflik提出(与1978年ADA在哈佛大学的NIH-HARVARD会议提出的标准相同)评价种植成功的主观和客观指标:

主观指标:

⑴功能;

⑵无不适;

⑶自我感觉、情绪、心理因素提高。

客观指标:

⑴颌平衡,垂直距离好;

⑵骨吸收不超过1/3,无症状;

⑶龈炎可控制;

⑷各方向动度小于1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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